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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耀灿与陈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材料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4/7 11:42:20   阅读次数:3324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2021)粤0983154   

 

陈亮(户籍地:信宜市人民北路352号):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安耀灿与被执行人陈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9831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责令你履行以下义务:1)偿还借款本金6000元及利息(计至2020513日止为560元,此后以尚欠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还清之日止);(2)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执行费50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联系人:李继生         联系电话:0668-88910100668-8852019

联系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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