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983民初1796号原告信宜市城南时尚女人手袋店、李宁与被告黎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发布部门:民三庭 发布时间:2019/8/15 9:46:11 阅读次数:3099
广 东 省 信 宜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黎好(广东省信宜市解放二巷18号):
本院受理原告信宜市城南时尚女人手袋店、李宁与被告黎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983民初1796号案的民事起诉状、书证、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6日内。定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16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