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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983民初486号原告何国中诉被告姚永宗、彭浩伟、韦进平、李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发布部门: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0/4/2 12:58:01   阅读次数:4570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2020)粤0983民初486号

李海(住广东省信宜市白石镇白鸡大埚村25号):

本院受理原告何国中与被告姚永宗、彭浩伟、韦进平、追加被告李海(公民身份号码440921**********316)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答辩状及证据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新证据副本,重审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通知,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文书。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姚永宗、彭浩伟、韦进平、追加被告李海共同赔偿92808.27元给原告何国中;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姚永宗、彭浩伟、韦进平、追加被告李海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应诉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为送达次日起十六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2日15时0分在信宜市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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