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983执异81号
龚银珍(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67号)、
江丽霞(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西角湖村1组)、
陈文柱(地址:广东省化州市下郭街道办文教一路82号)、
万伟红(地址:贵州省遵义县枫香镇土坝村五星组):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陆玉清与被执行人陈文柱、万伟红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陆玉清申请追加案外人龚银珍、江丽霞为(2020)粤0983执659号案的被执行人,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983执异81号执行异议书、证据材料、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承办部门:信宜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668—888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