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尚与林振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9/16 17:01:45 阅读次数:3135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983执2140号
林振东(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六运坡尾村42号):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邓国尚与被执行人林振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983执214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车辆)等法律文书。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李继生、冯艳 联系电话:0668-8852019、88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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