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洁、吴进坤、张志生、梁桂庆、邱芬全、林用兴送达公告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2/12/7 16:23:03 阅读次数:2599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梁洁、吴进坤、张志生、梁桂庆、邱芬全、林用兴:
本院在执行中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详见附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附表: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 | 送达文书 | 被送 达人 |
1 | (2022)粤0983执2525号 | 彭海玲与梁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梁洁 |
2 | (2022)粤0983执恢358号 | 吴进坤与张志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 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 | 吴进坤、张志生 |
3 | (2022)粤0983执2488号 | 张辉与梁桂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梁桂庆 |
4 | (2022)粤0983执2535号 | 冼小雄与邱芬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邱芬全 |
5 | (2022)粤0983执恢713号 | 张梅莲与林用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林用兴 |
承办部门:信宜法院执行局执行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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