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汇富房地产有限公司、李勇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10/15 10:15:23 阅读次数:3063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信宜市汇富房地产有限公司、李勇:
本院在执行中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详见附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表: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 | 送达文书 | 被送 达人 |
1 | (2021)粤0983执2378号 | 信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信宜市汇富房地产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 | 信宜市汇富房地产有限公司 |
2 | (2021)粤0983执恢503号 | 余伟锋与李勇股权转让纠纷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 | 李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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