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启源与被告曾绿萍离婚纠纷一案(2021)粤0983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部门:镇隆庭 发布时间:2021/4/25 11:17:40 阅读次数:3483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983民初46号
曾绿萍(公民身份号码:440921196805022144):
本院受理原告李启源与被告曾绿萍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983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镇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邱南洪
联系电话:0668-102
联系地址:信宜市镇隆镇八坊村,镇隆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