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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庆、邓崇勇、潘厚明、沈洪传、聂鸿滨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10/15 10:14:57   阅读次数:3482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姚庆、邓崇勇、潘厚明、沈洪传、聂鸿滨:

本院在执行中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详见附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年十月十四日

 

 

 

附表: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

送达文书

被送

达人

1

2021)粤09831817

欧雪芳与姚庆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

姚庆

2

2021)粤09831813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支行与罗洪锦、陆小玲、邓崇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

邓崇勇

3

2021)粤09831295

王聪与潘厚明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

潘厚明

4

2021)粤09831759

邓莲与沈洪传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

沈洪传

5

2021)粤09831619

广东信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聂鸿滨信用卡纠纷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

聂鸿滨

承办部门:信宜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  联系电话:06688883106885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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