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胜、蔡文新、李俊澔、廖智霖、吴祖常、郑海明、广东省花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发布部门: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2/12/7 16:21:31 阅读次数:2658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兆胜、蔡文新、李俊澔、廖智霖、吴祖常、郑海明、广东省花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中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详见附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表: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 | 送达文书 | 被送 达人 |
1 | (2022)粤0983执恢625号 | 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刘兆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刘兆胜 |
2 | (2022)粤0983执2212号 | 潘宗明与蔡文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蔡文新 |
3 | (2022)粤0983执2244号 | 汪轶腾与李俊澔民间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李俊澔 |
4 | (2022)粤0983执978号 | 黎庆新与廖智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 限制消费令 | 廖智霖 |
5 | (2022)粤0983执2264号 | 信宜市信城北部湾海鲜店与吴祖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 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 吴祖常 |
6 | (2022)粤0983执1010号 | 黄贞文与郑海明定金合同纠纷一案 | 限制消费令 | 郑海明 |
7 | (2022)粤0983执2190号 | 潘海旺与广东省花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黄豪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 结案通知书 | 广东省花豹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承办部门:信宜法院执行局执行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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