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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宜法院与新会法院联合举办文化晚会的工作方案
发布部门:政工科   发布时间:2013/11/6 14:55:06   阅读次数:32651

关于信宜法院与新会法院联合举办文化晚会的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我院与新会法院“结对帮扶,共同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两院文化建设,展现两院近年来文化建设的成果,活跃法官的文化生活,增强队伍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提高司法能力,弘扬司法文明, 加快和推进科学发展。结合两院实际,经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化晚会举办得健康有序而有声有色,决定成立晚会筹备小组。晚会由信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旭有和新会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志坚担任顾问,副组长由信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贤干和新会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林锦财担任。晚会由信宜法院政工科和新会法院政工科负责筹办,由信宜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罗莹和新会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钟为民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晚会安排及筹备分工

    1、晚会安排

    晚会举办时间在201071日前;举办地点在信宜市玉都公园文化广场;晚会共约分12个节目(每个节目不超过10分钟),时间约为两个钟,其中信宜法院负责筹备约8个节目,新会法院负责筹备约4个节目。

    2、筹备分工

    晚会活动统筹安排由政工科负责;晚会车辆调配使用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晚会场地布置及后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调配使用的人员及车辆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

    三、保障措施和有关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审判执行等工作与文化建设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各项文化建设要求,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各项文化建设活动。   

    2、节目的筹备负责人要尽快拟出各节目的具体安排计划,分工合作,发动大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组织好训练、排练工作,确保各节目内容丰富、活泼精彩。被安排参加各项活动的同志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及积极性,尽心尽力,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专长,为文化晚会献上自己的精彩表演。

 

00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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