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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983民初3505号原告罗铭锋与被告何松民间借贷一案民事裁定书公告
发布部门: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2/8/8 10:45:46   阅读次数:1945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何松

本院受理原告罗铭锋诉被告何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983民初3505号之一民事裁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民事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年八

 

承办法官:欧宁    电话:0668-8867562、885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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