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983民初1251号原告赖江龙诉被告刘锦华、黄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发布部门: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0/4/23 10:32:58 阅读次数:4003
广 东 省 信 宜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粤0983民初1251号
黄海燕(住广东省信宜市白石镇大塘大塘村10号):
本院受理原告赖江龙诉被告刘锦华、黄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983民初1251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原告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刘锦华、黄海燕立即还清原告的借款136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12月7日起按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计至还清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