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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983民初487号原告梁其廷与被告陈志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发布部门:合水庭   发布时间:2021/4/8 14:51:17   阅读次数:4036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2021)粤0983民初487

  陈志勇(公民身份号码:44170219670719****,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水湾路3887102

本院受理原告梁其廷与被告陈志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如下: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6700元给原告梁其廷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二十日内,开庭时间为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十五时零分,开庭地点在信宜市人民法院合水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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