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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983执异108号异议人信宜市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广东庞大粤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彭文秋、信宜清华园商住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证据副本等
发布部门:综合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3/11/9 15:37:23   阅读次数:196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983执异108

彭文秋(住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江滨西路28号易发楼A座101房):

本院执行(2023)粤0983执恢937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异议人信宜市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粤0983执恢937号案提出异议。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去向不明,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983执异108号执行异议申请书、证据材料、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

承办法官:陈良     电话:0668-885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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